市知名商标
知名商标一般是指在本地(市)范围内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在本地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由当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知名商标所需材料
1、填写《XX知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2、主体资格证明;
3、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实际持续使用情况及时间;
5、申请企业厂容、厂貌、主要设备实景图片;
6、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包括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近三年税收证明;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者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及推荐函;
7、申请认定商标近三年的广告发布情况;
8、申请认定商标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或服务合同及发票;
9、证明该商标市知名的其他材料。
知名商标的认定
对知名商标的认定,各地标准不一,但一般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拥有的有效商标,且无权属争议;
2、依法实际使用三年以上;
3、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安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两年内的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中领先;
6、商标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7、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商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处罚记录。
8、知名商标每两年复审一次。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在认定时优先考虑。